最新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实践教学带教教师评聘管理办法
日期:2021-07-02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实践教学带教教师评聘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实践教学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工作,实践教学带教教师在实践教学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积极从企业、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加强我校的实践教学带教教师队伍建设,把引人与引智结合起来,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规范实践教学带教教师的聘任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和各实践教学基地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带教教师的范围、数量及原则

范围: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实践教学基地(如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践教学医院等)。

数量:依据各实践教学基地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情况,确定各实践教学基地带教教师职务人员数量。

原则:聘任带教教师的职称等级按同级聘任的原则,根据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职称,经审核后聘任兼职教授、副教授及讲师。

二、实践教学带教教师的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治学严谨,热爱本职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既严格要求学生,又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从事带教工作多年,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四)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掌握专业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并掌握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

1.教授:近三年公开出版过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参编过高校统编教材,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过学校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一项以上,或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2.副教授:近三年公开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或高校统编教材或公开发表3篇以上论文(前三位),或核心期刊1篇,或获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励,或作为前三位参研人员承担学校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一项以上;

3.讲师:近三年公开发表3篇以上论文(前三位),或获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励,或作为前五位参研人员承担学校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一项以上。

(五)口齿清楚,普通话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六)身心健康,热心并胜任实践教学带教工作。

三、实践教学带教教师的任期目标

(一)教授

1.积极承担(临床)理论课教学,或承担实习带教工作,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本教研室平均量,且教学效果优秀。

2.完成所分担的专业、学科、教研室、技能实训室建设任务,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3.作为首位人员发表科研及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或参编学术著作,或参编教材,或完成一项厅(局)级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前三位),或主持完成一项校级教学研究课题,作为前三位人员获得一项厅(局)级科研或教学研究三等以上奖励或获校级奖励。

(二)副教授

1.积极承担(临床)理论课教学,或承担实习带教工作,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本教研室平均量,且教学效果优秀。

2.完成所分担的专业、学科、教研室、技能实训室建设任务,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3.作为首位人员在专业或教学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前三位参研人员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一项。

(三)讲师

1.积极承担(临床)理论课教学、见习带教,或承担实习带教工作,能完成本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优良。

2.完成所分担的专业、教研室、技能实训室建设任务。

3.作为首位人员在专业或教学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前三位参研人员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一项。

四、聘任带教教师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依据实践教学带教教师的任职条件,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带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见附件1)。

(二)实践教学基地推荐。各实践教学基地成立实践教学带教教师聘任委员会,根据实践教学带教教师的任职条件、所承担教学任务量以及带教效果,组织评审推荐;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拟聘实践教学带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汇总表》(见附件2);提出书面申请,将个人申报表及拟聘人员名单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学校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

(三)学校评审。学校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初步审查,提出聘任意见,报请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由学校人事部备案。

(四)聘期为3年,首次聘任试用期1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带教教师在聘期内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教学态度差、不履行带教教师职责,或教学效果差、达不到教学要求者,予以解聘。

(六)带教教师的聘任职称,只在实践教学基地从事教学工作期间有效,如调离原单位,其带教教师职务自动解聘。

五、本办法由人事部和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带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取得时间

取得学校

所学专业

现专业技术职称

获得资格时间

聘任时间及年限

现任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现工作科室

参加工作时间

现所从事专业

从事本专业年限

主要工作经历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

时间

项目

等级

位次

批准机关

近三年完成的教育教学情况

时间

授课名称及其他教学任务

学生人数

周学时数

总学时数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作品等

时间

题目

报刊或出版社

位次

工作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近三年工作情况考核结果

近三年教学情况考核结果

实践教学基地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

审核意见

 

 

 

 

部门盖章:

审核人签字:

学校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该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2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拟聘实践教学带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最高学历

毕业

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

学位

取得

时间

取得学校

所学专业

工作

时间

现任

职称

聘任

时间

拟聘

职称

科室

注:1.一律按本表格式汇总; 2.汇总顺序:教授、副教授、讲师。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 8.0以上浏览器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实践教学部·医院管理处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邮政编码:271016 联系电话:0538-6236522 邮箱:sjjxb@tsmc.edu.cn